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同意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的批复
时间:2024-01-13 22:46:04 来源: 作者: 点击: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根据你园区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的申请,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按照《山东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鲁环发〔2022〕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对你园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进行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园区建设省级生态工业园区。
二、园区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规划中的重点事项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承办单位和人员,扎实做好园区建设规划的实施工作。
三、园区应在每年6月底前向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提交上年度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自评价报告。
四、建设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或有重大调整,应及时报告。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商务厅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xxgk.sdein.gov.cn/zfwj/lhh/202401/t20240102_4626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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